碱性电池系列
数码专用系列
可充产品系列
无汞高功率碳性电池系列
铅酸蓄电池系列
优质铁壳碳性电池系列
LED手电筒
 
各国政府对禁止使用有污染电池都非常重视
  我国在1997年底由国家九个部委局联合发出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的通知,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从2001年1月1日起,凡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国内、外电池产品(含与用电器配套的电池),在单位电池上均需标注汞含量(例如用‘低汞’或‘无汞’注明),未标明汞含量的电池不准进入市场销售;200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的0.025%的电池。该通知还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锰电池;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锰电池。

  国外早就重视电池污染问题,有不少国家和地区都以法律的形式严格限制和禁止使用有污染的电池,并要求处理废旧电池。绝大部分国家已停止生产含汞电池,发达国家用的锌锰电池和碱锰电池已实现无汞化;镉镍电池生产逐年减少,相应地发展氢镍电池,同时还对镉镍电池的回收做出了相应规定,到2000年,大部分的镉镍电池将可以得到回收和处理;甚至刚刚得到发展的锂离子电池,也要回收并进行处理。国际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以促进各国/地区对废电池的回收和处理。新世纪,我们将迎来一个绿色电池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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